第一章 总则(第一条至第二十一条)
立法目的: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,鼓励发明创造,推动应用创新,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
核心定义:
发明:产品/方法的新技术方案。
实用新型:产品形状/构造的实用新技术方案。
外观设计:产品形状/图案/色彩的工业应用新设计。
权利归属:
职务发明创造:单位享有申请权及专利权。
非职务发明创造:发明人/设计人享有专利权。
保密要求:涉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需按国家规定保密。
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(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)
新颖性:未被国内外公众所知或公开使用。
创造性:发明需有显著进步,实用新型需有实质性特点。
实用性: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。
禁止授权情形:
违反法律、公序良俗或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。
非法获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。
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(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四条)
申请文件:需提交请求书、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等。
优先权规则:
发明/实用新型:首次申请后12个月内主张国际优先权。
外观设计:首次申请后6个月内主张国际优先权(新增国内优先权)。
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(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四条)
审查流程:
发明:需经实质审查(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)。
实用新型/外观设计:仅形式审查。
复审机制:对驳回决定不服可请求复审。
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、终止和无效(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)
保护期限:
发明:20年
实用新型:10年
外观设计:15年(修正后延长)
期限补偿:新药上市审批期可申请发明专利期限补偿。
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(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八条)
开放许可制度(新增):
专利权人可声明开放许可,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。
被许可人按公告标准支付使用费。
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(第五十九条至第七十四条)
侵权责任:
惩罚性赔偿: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,赔偿额可增至1-5倍。
法定赔偿上限提高至500万元。
举证责任:法院可责令侵权人提供账簿资料。
第八章 附则(第七十五条至第八十二条)
施行日期:2021年6月1日。
法律冲突解决:优先适用国际条约(中国保留条款除外)。
关联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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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(2021年发布)》解读 |
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.docx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