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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(2021年发布)》解读
来源: | 作者:中国涉外法律咨询中心 | 发布时间: 2020-11-11 | 4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以下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(2020年修正,2021年6月1日施行)》的核心修订内容解读,聚焦制度创新与司法实践衔接:

一、立法定位与修正背景‌

1、修正目的‌

解决数字时代著作权保护难题(如网络侵权、维权成本高),衔接国际条约义务,强化创作者权益保障。

2、修正历程‌

通过时间‌: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正案。 ‌

施行时间‌: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。

修订规模‌:新增7条、修改37条,条文总数增至83条。

二、核心制度创新‌ 

1、作品定义与权利扩张

作品类型开放化:新增第九项“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”,涵盖AI生成物、数字艺术等新型创作形式。

视听作品取代电影作品:明确“视听作品”概念,细分电影/电视剧与其他视听作品权属规则。

广播权涵盖网络直播:将网络实时传播纳入广播权控制范围,解决直播侵权认定难题。

2、权利保护强化

惩罚性赔偿:对故意侵权设定1-5倍惩罚性赔偿,法定赔偿上限提高至500万元(原为50万元)。

举证责任倒置:法院可责令侵权人提供账簿资料;拒不提交者可参考权利人主张判定赔偿。

‌技术措施保护:禁止故意规避技术措施,不得提供规避工具(新增第49-50条)。

3、权利限制与平衡

合理使用扩容:新增“阅读障碍者作品”特别许可(第24条第八项),允许无障碍格式版本跨境交换。

法定许可调整:删除报刊转载法定许可,保留教科编写等法定许可并明确付酬标准。

职务作品权属优化:报社、期刊社员工职务作品除署名权外归单位所有(第18条第二款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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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.docx

附件: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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