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核心事实:
88名船员起诉某船务公司索薪,天津海事法院通过调解确认工资对船舶的优先权,最终通过司法拍卖船舶实现债权清偿。
二、创新点:
结合市场工资标准促成调解;
明确船员工资海事优先权效力。
三、意义:
以"东方经验"保障弱势群体权益,维护航运经济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