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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排除妨害侵权纠纷案
来源: | 作者:中国涉外法律咨询中心 | 发布时间: 2018-05-15 | 2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以下以“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排除妨害侵权纠纷案”为例展开说明,该案涉及相邻关系中的权利边界与公共利益平衡问题:

以下以“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排除妨害侵权纠纷案”为例展开说明,该案涉及相邻关系中的权利边界与公共利益平衡问题:

一、案件背景‌

徐某等六名业主因老旧小区改造需要,申请加装电梯以改善居住条件,但遭邻居范某以“影响采光、通风及隐私”为由强行阻挠施工,导致项目停滞。徐某等人遂起诉范某要求停止妨害并赔偿损失。

二、争议焦点‌

1、侵权行为认定‌:

  • 范某辩称电梯加装侵害其相邻权(如采光权和安宁权),属于正当维权;

  • 法院审查发现电梯设计符合国家标准,且未实质影响范某房屋功能,阻挠行为超出合理限度。

2、利益平衡问题‌:

  • 加装电梯涉及多数业主的通行便利(公共利益)与少数业主的相邻权益冲突;

  • 社区调解记录显示范某拒绝协商补偿方案,存在主观过错。

三、裁判要旨‌

法院适用《民法典》第288条相邻关系原则,判令范某立即停止妨害行为,并承担诉讼费用,但驳回赔偿请求(因徐某等人未举证实际损失)。该判决强调“互让互谅”义务,要求业主在合理容忍范围内支持社区改造。

四、典型意义‌

1、公共利益优先‌:明确老旧小区改造中,个人权利行使不得滥用,需为集体利益让步;

2、预防性救济‌:通过排除妨害责任快速化解纠纷,避免矛盾升级(类似原则可参考好意规劝无责案中的过错认定逻辑)